驻文化厅纪检组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职责

  中共山东省纪委驻28365365.com备用纪检组是省纪委向省文化厅派出人员组成的常设性的办事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驻省文化厅纪检组是省纪委的组成部分,在省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权、案件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提出异议权以及省纪委授予行使的其他权利,对省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文化厅领导班子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督促省文化厅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对省文化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不再承担省文化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省文化厅相关机构承担本单位教育、制度、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检查省文化厅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

  驻省文化厅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象是省文化厅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县处级干部;经省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省文化厅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省文化厅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对省文化厅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负责调查省文化厅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县处级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对省文化厅直属机关纪委和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受理对省文化厅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省文化厅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与省直机关纪工委为省纪委派驻派出的机构,工作上是相互沟通、协调和配合的关系。

  省纪委驻省文化厅纪检组负责人专门履行监督职责,参加或列席省文化厅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不分管省文化厅其他业务工作;经批准可查阅或复制省文化厅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经批准可对省文化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可针对省文化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省文化厅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约谈省文化厅管理的干部。
 

  孙德强: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副组长。

  宋晓辉:驻省文化厅纪检组正处级检查员

  联系电话:0531-8656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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