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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8365365.com备用艺术处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6-12-21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6-12-21 09:07:0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28365365.com备用“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山东演艺集团,省直各艺术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8365365.com备用“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8365365.com备用

  2016年12月20日


  28365365.com备用“十三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建设的重大部署,根据文化部以及省委宣传部“十三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总体布局,遵循艺术工作客观规律,着眼山东艺术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艺术发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是山东艺术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五年。五年来,特别是成功承办十艺节以来,山东艺术创作长效机制基本形成,舞台艺术“4+1”工程、“重点选题创作扶持计划”全面实施,剧目遴选和研讨论证机制基本建立,艺术创作成果丰硕,新创作剧目累计超过300余部,作品艺术质量明显提升,一大批优秀剧目荣获文华大奖、国家优秀保留剧目大奖、五个一工程奖等重大文艺奖项,成为近年来山东艺术工作最为活跃、成果最为丰富、发展最为繁荣的时期。艺术事业发展格局更加均衡,戏曲、话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各艺术门类均衡发展,省市县三级院团协调推进,国有剧团和民营剧团、事业体制文艺院团和民营文化演艺企业齐头并进。一大批高端艺术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第十届全国舞蹈比赛、第七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以及全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折子戏展演、全国民间乐种展演、全国曲艺优秀节目展演、全国木偶戏皮影戏优秀剧(节)目展演等重大活动在山东举行,山东文化强省的全国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工作深入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文艺演出服务政策、彩票公益金购买艺术团体进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演出政策成功推出,省直中小型专业剧场演出场次补贴制度初步建立,文化为民惠民机制更加健全。美术工作体制更加科学,优秀美术作品层出不穷,一大批知名美术家不断涌现,“大哉孔子”美术创作工程、十艺节全国优秀美术大展等重点美术项目成功实施,“齐鲁画派”初具雏形。众多重大文化项目纷纷上马,省美术馆新馆以及省会大剧院、青岛大剧院、潍坊大剧院、德州大剧院、临沂大剧院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山东文艺工作硬件支撑迈入全国前列。

  另一方面,山东艺术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风气还不够浓郁;文艺保障政策还不够完善,艺术创作全链条支持体系还没有在全省普遍建成,艺术事业发展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艺创作重数量轻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艺术创作观念保守、艺术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文艺作品评价体系不够健全,重评奖、轻评论,重专家、轻群众,重创作实施、轻理论梳理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文艺惠民相关政策还不够健全,城区市民、在校学生等群体还未能进入文艺惠民服务体系。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是山东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全省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牢牢抓住精品创作这一中心环节,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和重大现实题材创作资源,不断增强精品意识,主动更新创作理念,切实增强文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科学规划、突出优势、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切实组织实施好“中国梦”主题创作,推出更多文艺精品,打造高端艺术品牌,培养新时期新一代艺术领军人物,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取得新成果。

  二、“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时期,全省文艺工作者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坚持以艺术创作为中心环节,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和工作目标,以深入实施重点艺术创作工程为抓手,以艺术创作“全链条”支持体系为保障,以重点题材创作为龙头,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推动全省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形成艺术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拔尖人才层出不穷、文艺惠民深入开展、全省文艺工作持续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实现山东文艺工作对全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贡献度明显提升、对区域文化发展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对全国文艺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山东艺术事业总体实力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指标

  ——全省新创作大型剧目200台以上,传承传统经典剧目(含经典折子戏)100出以上。通过“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重点扶持具有引领和示范意义的剧本创作20部以上,打造推出达到全国一流水平的精品剧目20部以上,争取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150个以上,艺术创作“有高原、无高峰”现象得到较好解决。

  ——公益文化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各级政府购买公益演出服务的支持政策基本形成,“一村一年一场戏”目标总体实现,城区演出更加丰富,“艺术进校园”活动全面开展,全省公益文化艺术活动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灵活、覆盖群体更加广泛。

  ——山东美术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美术作品在全国美展中的入选数量、艺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培育国家重点美术馆1个以上,创新开展美术公共教育活动实现新突破。

  ——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艺术门类、各业务领域艺术人才比较健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更加合理;推出一批新时期新一代艺术领军人物,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尖子演员10名以上;培养推出中青年拔尖人才50人次以上,较好实现山东艺术工作代际更替;在职人员学习进修支持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名师传戏20人次以上,组织100人次以上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性文艺研修培训,引领全省文艺人才不断拓宽视野、提高水平,增强服务山东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

  三、“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创作导向。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牢牢抓住优秀作品创作这一中心环节,聚焦“中国梦”的时代主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突出开放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时间节点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等工作节点,重点扶持生动反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艺术作品,鼓励扶持展现党史军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艺术作品,努力推出更多具有齐鲁优秀文化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艺术精品,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二)不断完善全链条扶持机制。修改完善山东舞台艺术“4+1”工程、“重点选题创作资助办法”,探索建立重点创作项目政府购买、补助引导、奖励补贴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强资助项目监督验收工作力度,引入艺术创作第三方绩效考评机制,提升全链条扶持体系实施质量。深入实施“艺术高峰”战略,对焦国内同艺术领域最高标准,强化重点剧目创作的论证研讨机制,不断提升艺术精品剧节目质量,打造推出一批省内领先、全国一流、思想主题突出、艺术制作精良的高峰作品,冲击全国性重大文艺评比展演奖项,引领山东文艺发展。大力推进艺术创新,推动数字影像技术、全息技术、动漫技术等现代科技以及现代灯光设备、舞台机械、多媒体矩阵等科技设备与艺术创作的结合、互融,增强艺术作品的时代感、吸引力、影响力。积极探索“互联网+艺术”实现方式,大力培育发展网络文艺,创新开展艺术宣传推介,扩展艺术成果知名度。策划实施“齐鲁文化重点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齐鲁名家美术作品收藏计划”和“现当代美术精品收藏计划”,深入推进“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开展“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活动,持续打造壮大“齐鲁画派”,推动山东美术发展换档升级。

  (三)推动齐鲁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创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山东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相关政策。将戏曲艺术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体系,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戏曲艺术传承保护、创新发展新机制,用时代精神激活优秀传统文化生命力,推动中华传统文化现代化发展。完善实施“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建立“优秀保留剧目名录”和“剧本共享平台”,设立地方戏曲振兴发展示范区和戏曲人才培养基地。实施“名家传戏工程”,做好地方戏普查工作,探索戏曲发展动态化管理。加大对山东地方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的保护扶持力度,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开拓创新,推动音乐、舞蹈、曲艺等各种艺术形式全面发展。

  (四)完善文艺作品评价激励机制。深化山东文艺评奖制度改革,清理整顿奖项设置,健全完善评奖程序,严格设定评奖标准,提高社会评价、观众评价、社会效益比重,实现文艺作品艺术质量、市场反响和群众反映的有机结合,引导各级文艺单位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积极申报参加全国性重大文艺评奖、重点创作工程评选,打造省内文艺展演展示平台,加强和改进文艺评论,端正强化正确的文艺价值追求,形成讲良心、讲道理、说真话、说行话的良好学术风气,营造开展健康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理论研究并重,推动文艺理论创新,强化理论引导和推动作用,为艺术创作繁荣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五)健全优秀艺术作品交流推广体系。探索建立剧目展演、美术展览等优秀艺术产品交流推广支持体系。修改完善“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实施方案”,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展演、展示活动,使更多群众共享文艺发展成果,丰富当代齐鲁文化宝库。充分借助中国艺术节、中国戏剧节等全国性文艺平台,着力办好山东文化艺术节、山东国际小剧场话剧展演、全省小戏展演等品牌活动,打造高端文艺平台,助力山东艺术发展。加强政府购买演出服务力度,加大公益性演出补贴力度,继续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实施,组织实施“艺术(戏剧、戏曲)进校园”工程,持续开展文化下乡、艺术志愿服务等公益性演出活动。鼓励艺术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艺术普及教育活动,提高人民大众的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全省中小型专业剧场扶持力度,支持中小剧场积极引进精品艺术资源、丰富城市居民文艺生活。

  (六)加强艺术创作生产单位主体建设。持续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努力实现由“办文化”到“管文化”、由“行政管理”到“依法服务”的转变,实现政府依法管理、院团自主决策、市场自发调节。继续深化文艺院团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院团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引导文艺单位逐步建成遵循艺术特殊规律、遵守市场经济法则、与经济体制相适应、与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合的院团管理新机制。创新院团艺术创作机制、人事管理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市场营销机制等内部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不劳不得的用人、分配、荣誉表彰机制。实施文艺院团艺术创作生产及发展绩效考核,探索制定“院团分级评价标准体系”、“院团艺术事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对院团进行分级管理,实现对文艺院团的外部宏观管理,引导院团快速发展。加强文艺作品营销能力建设,改革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式和流程,增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能力;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创作生产出与国家和民族发展需求相适应、与市场和社会大众相匹配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品牌意识,打造推出一批优秀知名文化品牌,提升山东艺术全国影响力。

  四、艺术创作生产重点工程

  (一)齐鲁文化重大题材艺术创作计划。聚焦“中国梦”主题,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时间节点和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等工作节点,规划实施好主题创作活动。深入实施“山东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山东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山东省优秀保留剧目工程”和“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扶持计划”,完成“大哉孔子·儒家文化经典中国画创作工程”,策划实施“齐鲁文化重点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组织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齐鲁文化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扶持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少儿题材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

  (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加强对地方戏曲、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的扶持。加强戏曲史料挖掘整理,加强对各剧种代表性艺术家、代表性剧目的系统研究,继续做好地方戏经典剧目“音配像”和濒危剧种“依团代传”工作。实施戏曲剧本扶持计划,建立剧本共享平台,支持地方戏和京剧剧本创作。建立传统戏曲、音乐、舞蹈等高层次人才传承培养基地,实施“名家传艺”计划,加强戏曲、民乐等艺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各艺术门类新一代领军人物。建立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培育优秀传统艺术生存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优秀文艺作品宣传推广工程。加大优秀文艺作品推广力度,办好山东文化艺术节、山东国际小剧场话剧展演、全省小型戏剧展演等活动,打造山东精品文艺展览展示平台。加强与省内外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合作,争取设立更多文艺作品宣传平台。完善“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政府购买文艺演出进社会福利机构工作以及“艺术(戏剧、戏曲)进校园”、城市惠民演出季等文化惠民扶持政策,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创新活动组织举办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吸引更多群众主动参与。探索建立“中小型专业剧场演出场次补贴制度”,逐步建立以国有中小型演出场馆为中心的演出长效机制,培育发展全省演艺院团联盟,打造提升城区文化活动主阵地。

  (四)美术收藏和发展工程。组建山东省美术馆协会、山东省画院协会,实施全省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提升计划,提高美术馆、画院的理论研究、展览展示和美术创作水平。实施“齐鲁名家美术收藏工程”、“现当代美术精品收藏工程”,制定美术收藏目录,丰富当代齐鲁美术宝库。实施“齐鲁文化重点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展现齐鲁自然遗产、历史文化、文明成果、发展历程和当代成就的美术精品。开展“一路一带”写生、创作和展览活动。办好“齐鲁画派”、“青未了”、“全省优秀美术作品大展”等重大展览活动,搭建高层次美术创作成果展示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

  (五)舞台艺术英才培育工程。立足各艺术领域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加强现有人才培养提升,积极引进顶尖人才和紧缺人才,逐步建立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专业突出、创作成果丰硕、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影响力的艺术领军人物和优秀中青年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知名艺术家作用,建立山东戏曲名家“大师工作室”,实施“名家传艺”计划,支持中青年骨干人才、青年艺术新秀拜名家为师学艺。加强各专业相关人员技能培训,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各艺术领域两轮以上集中培训。加大青年艺术人才宣传推介力度,评选“山东戏曲青年名家”,支持中青年艺术人才挑梁创排精品大戏,优先支持、推选重点人才参加各类全国性艺术活动,提升其全国影响。加大杰出人才表彰奖励力度,明确表彰奖励项目,规范表彰奖励程序,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干事创业。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对全省文艺工作的领导。引导各级党委、政府把艺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艺术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宏观设计和战略规划。选好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德才兼备、懂艺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干部充实到文艺工作领导岗位上来。加强艺术事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多种形式的分管领导、艺术科(处)长、院团负责人学习培训活动,提升相关人员理论水平和工作技能。加强省直文艺单位管理,探索省直文艺院团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重点创作剧目论证、立项、演出监督指导机制,不断完善创作资金、演出补贴资金的管理及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美术专家指导委员会,完善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聚集专业智慧,推进全省艺术创作。

  (二)加强文化财政保障。积极争取宣传及财政、发改等部门支持,适度增加省级艺术创作专项资金,合理扩展资金扶持范围,逐步建立融精品艺术创作、优秀剧节目展演展示、省内外文化交流于一体的艺术创作长效扶持体系。推动财政加大剧场扶持力度,建立完善中小剧场演出场次补贴制度,支持剧场积极引进优秀文艺资源、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科学谋划优秀艺术人才成才扶持机制,继续办好各艺术门类常规学习培训,进一步创新人才成长扶持方式,探索名师传艺、青年艺术人才创作项目扶持等人才成长新模式,打造推出一批德艺双馨的艺术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增大购买力度,扩展购买范围,支持文艺单位组织遴选更多优秀剧节目资源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三)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省内文艺评奖机制,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完善文艺奖项设置,整顿规范原有专业艺术评比项目,完善评奖章程,建立获奖作品(人员)跟踪考核机制,推动获奖作品和获奖人员多演出、常演出。大力加强文艺评论工作,营造文艺批评的良好氛围,加强评论阵地建设、评论人才培养,结合各种展演展示活动组织开展评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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