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8365365.com备用公共文化处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6-05-24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6-06-06 19:57:00 浏览次数:
各市文广新局,省图书馆:
现将《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古籍保护工作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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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4日
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古籍保护工作规划
(2016-2020年)
“十二五”以来,我省各级古籍保护单位在文化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不懈努力,开拓创新,通过建立机构、培训队伍、开展活动、营造氛围等形式,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形成了我省集普查、修复、展示、研究、利用“五位一体”的保护模式,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我省国家级、省级珍贵古籍名录数量、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省古籍保护中心荣获国家古籍保护中心颁发的全部荣誉,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古籍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古籍保护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孔子研究院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力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古籍保护制度,提高全社会古籍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古籍在传承优秀中华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方针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方针,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古籍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与全省尼山书院建设、“大师引进工程”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对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的普查工作,建立《山东省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山东省古籍联合目录》;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省、市各级名录评审与推荐工作,对入选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进行达标评估,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古籍分级保护体系;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在全省启动古籍修复站点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全省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建成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山东省古籍保护重点实验室,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保护工作;加强古籍保护从业人员培训,培养一批与齐鲁文化大省地位匹配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人才队伍;筹建山东省古籍图书馆;加强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与市级保护中心管理职能。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我省古籍得到全面保护。
四、总体规划
“十三五”期间,通过深入实施古籍普查工程、古籍展示工程、古籍标准化工程、古籍修复工程、古籍数字化工程、古籍人才工程六大工程,全面提升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水平,推动古籍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的道路。
(一)古籍普查工程
全力推进古籍普查工程,彻底摸清全省古籍家底。结合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全省267家古籍收藏单位共计350万册古籍的普查工作。2018年底前逐步出版各收藏单位的《古籍普查登记目录》,2019年组织编辑出版《山东省古籍联合目录》。力争2020年建立“山东省古籍书目联合数据库”。
(二)古籍展示工程
大力实施古籍展示工程,开拓展示空间,丰富展示形式,让古籍走进大众。规划建设山东省古籍图书馆,提升我省古籍展示的硬件条件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相关建设。培育“文明的守望”系列古籍大展、“走近古籍”系列古籍体验活动、“品真鉴奇”系列鉴宝活动3个古籍展示品牌。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多媒体资源,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形式,实现古籍展示的多样化。
(三)古籍标准化工程
着力深化古籍标准化工程。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或修订《山东省古籍普查标准》、《山东省古籍库房建设标准》、《山东古籍库房管理规范》、《山东省古籍修复工作标准》、《山东省古籍修复站点建设标准》、《山东省古籍影印出版与数字化等再生性保护技术标准》、《山东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评选标准》、《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评选标准》、《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督导标准》等9大标准,建成山东省古籍标准化体系。“十三五”期间,依据上述标准,在全省开展两次古籍评估,实现古籍工作的标准化。
(四)古籍修复工程
深入开展古籍修复工程。2015年在全省启动古籍修复站网络建设,2016年在条件较好的高校、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建立首批10个修复站点。2018年底前,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牵头建立山东省古籍保护重点实验室,为我省古籍保护提供实验场地和检测环境。继续强化“山东省古籍保护与修复中心”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设备,加强对古纸测试等科学研究,进行补纸染色试验科学创新,提升修复水平。
(五)古籍数字化工程
创新开展古籍数字化工程,重点建设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由山东省图书馆牵头,实施珍贵古籍上网工程,把我省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945部古籍扫描上网,建立“山东省国家古籍珍本数据库”。实施特色资源上网工程,对“易庐”易经专藏、聊城“海源阁”专藏、历代山东地方志专藏等我省在海内外独占鳌头的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建设。充分挖掘我省深厚的文化资源,开发《山东往事》、《齐鲁记忆》等大型古籍数据库。与高校、出版社等相关机构合作,大力推进珍贵古籍的影印出版。
(六)古籍人才培养工程
重点开展古籍人才工程。支持山东省图书馆发挥“国家级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山东传习所”的作用,五年内培训1000人次,2020年前实现全省古籍从业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联合山东大学等高校培养古籍保护专业硕士,升级古籍保护人员的学历水平、管理与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国际与地区间古籍保护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互派馆员的方式,借“海外山东地方珍贵文献回归”等项目,提升古籍从业人员的国际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制订省、市、县三级《古籍保护工作规划》,将古籍保护工作列入省与各市签定的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和各级政府部门工作考核体系,将古籍保护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加强古籍保护法规和标准建设,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完善古籍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由省文化厅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民委、新闻出版局、宗教局、文物局等九厅局参加的 “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厅级联席会议”的作用,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四是成立省级专家委员会,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促进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科学开展。
(二)强化保护机构
加强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的职能,增加力量,配备相关人员,拨发培训经费,负责统筹协调17市古籍保护工作。17市古籍保护中心也要强化力量,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人才队伍。
(三)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古籍保护资金投入。争取省财政对山东省古籍图书馆、山东省古籍数字图书馆建设进行资金投入;加大对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古籍普查、修复、出版、数字化、培训等工作经费投入;对全省30家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根据工作绩效予以奖补。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对本地区的古籍保护工作投入相应的经费。
(四)多方宣传推广
多渠道宣传展示古籍保护工作,通过各种传媒手段,举办有影响的展览、讲座等活动,普及古籍保护知识,宣传中华古籍的宝贵价值,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古籍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