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8-07-10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8-07-10 16:08:22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主题活动集中申报发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主题活动的信息宣传采集工作
各市、各成员部门单位要按照《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宣传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主题文化活动的宣传策划,广泛发动有关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组织文化活动上线“山东公益文化活动平台”,提高消费活动信息采集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展现和提升全省文化惠民消费季主题文化活动服务的影响和效能。消费季主题活动的信息采集包含以下内容:
1.城乡文艺演出。包括戏剧、音乐、杂技、曲艺、歌舞、综艺晚会等精品文艺演出,规模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等。
2.非遗活动及展示。包括传统工艺精品展示推广,戏曲、曲艺、武术、传统手工艺等非遗项目现场展演展示,非遗传习表演讲堂,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比赛等。
3.美术展览展陈。包括国画、油画、雕塑、水粉水彩、版画、摄影、综合材料在内的各类专业美展活动;工艺美术品、工艺设计作品展览展示活动;与美术有关的公共教育推广、公众性美术培训、美术文创体验等活动。
4.主题性文化娱乐。包括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电影电视、图书音像、网吧茶吧等行业举办开展的文化艺术讲座论坛、影视观演月、美食文化节、主题图书销售季、特色文化旅游、量贩式歌厅体验季、有整体创意的群体休闲健身等活动。
5.文创衍生品展示推广。包括文创产品展览、文化创意集市、文化创意体验课堂、动漫创意大赛、文化创新研讨等活动。
6.其它与文化消费有关的展会、论坛、大赛、评选、比赛、推广等主题性活动。
二、建立主题活动信息组织发布工作机制
1、专人负责。各成员部门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作为主题活动信息联络员,负责本部门单位活动的组织征集审核管理工作。
2、管理维护。各成员部门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直属单位的联络员须按照《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公益文化活动子平台管理规范》要求,统一分配给本部门单位的账号密码创建账号,将账号分配给文化事业企业单位,确定专门信息员,逐级负责,管理好本部门或单位的账号,并进行信息上传维护。
3、规范报送。联络员要及时汇集本部门本单位的文化消费活动,按照《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公益文化活动子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操作程序,按照不同活动的特点和要求提前7-10天上传发布本部门单位的活动信息,并填写《公益文化活动信息采集表》,同时报送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4、及时总结。各项主题活动结束以后,及时收集活动的视频、照片、宣传材料和活动总结,并在三日内按要求报送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三、消费季工作纳入省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各市文化消费季工作已经纳入省委改革办全面深化改革考核和省文化厅2018年度各市文化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各市在“山东公益文化活动平台”上传发布的文化消费主题活动信息数量和质量是各市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成员部门的主题活动发布情况也是本届消费季总结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报送要求
各成员部门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题活动的宣传发布工作,通过“山东公益文化活动平台”凝聚全省各成员部门各市的工作合力,让全省的文化消费者能够及时获取文化消费活动讯息,提高大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各成员部门单位、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以及直属单位主题活动信息联络员名单(附件1)请于7月12日前填报,同时从7月份开始每周五报送即将举办的主题活动信息采集表,已举办的活动总结等材料,发送到sdwhhmxfj@163.com邮箱。
联系人:李燕君0531--8656102815552885166
徐欣0531--86568880
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