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筹委会办公室(代)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8-05-18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8-05-18 14:30:15 浏览次数:

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公益性文化主题活动征集公告

各市文广新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让广大消费者享受更丰富、更优质、更便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筹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征集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公益性文化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由省及以下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举办的各类公益性文化主题活动均可申报参与征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艺术类主题活动

  戏剧、音乐会、杂技、曲艺、歌舞、综艺晚会等精品文艺演出等;美术展览展陈,包括国画、油画、雕塑、水粉水彩、版画、摄影、综合材料在内的各类专业美展活动;与舞台艺术、美术有关的公共教育推广、公众性艺术培训、艺术文创体验等活动。

  2.公共文化主题活动

  公益展览、文化艺术讲座、论坛、公益影视观演等文化鉴赏活动以及规模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群众性文化休闲健身活动;文化创意衍生品展示推广、文化创意体验课堂、动漫创意大赛、文化创新研讨等活动。公益培训、讲座、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公共教育活动。

  3.非遗展览展示和体验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传统工艺精品、工艺美术品、工艺设计作品展览展示活动;戏曲、曲艺、剪纸等非遗项目现场展演展示,非遗传习表演讲堂、传统工艺类非遗项目比赛等活动。

  4.其他文化活动

  其它与文化相关的节会、展会、论坛、大赛、评选、推广等主题性活动。

  二、申报要求

  1.主题活动实施单位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运行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对活动应当依法享有完整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社会形象。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主题活动,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属于公共场所的应具有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和环境保护条件以及医疗救助预案、应急预案,能够保证活动安全。

  2.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党史、军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主题活动项目,须提供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文化行政部门或部队宣传文化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3.所有主题活动通过山东省公益文化云服务管理平台(http://wenlehui.mixec.cn)进行申报和审核。申报单位的登陆帐号和密码由其主管部门或各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分发,活动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根据主题活动类别,安排专人尽快熟悉山东公益文化云平台有关操作流程,于各项活动举办日10日前完成活动信息的上传、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活动信息即时在山东公益文化云平台微信端“文乐汇”上发布。

  三、政策支持

  1.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为各部门单位、各市县搭建了公益文化活动发布管理平台,免费使用,使组织举办的活动实现更广泛的横向覆盖和更深入的纵向渗透,同时群众参加活动可以获得积分,兑换喜爱的产品。

  2.经审核通过的主题活动项目,将纳入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整体宣传推介平台,进行统一冠名和宣传推广,享有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标识系统使用权。

  3.可借助组委会办公室搭建的宣传矩阵(含平面、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户外大屏、楼宇广告等),对活动进行立体式、多维度宣传推广。

  4.各部门单位、各市县文化主题活动的组织举办情况和在公益文化活动平台的上线情况,均列入文化惠民消费季先进评选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其它事宜

  举办的各项主题活动在结束一周内,需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新闻报道以及3-5张清晰的活动照片和视频等材料。各市主题活动的开展情况根据之前要求继续报送,组委会办公室以周简报形式向各市进行通报。

  电子资料发送邮箱:whhmxfj@163.com

  传 真:0531-86561008

  联系人:

  艺术处(艺术活动部):

    杜凌飞 15053162631

  公共文化处(公共文化活动与志愿者部):

    赵大朋 0531-86568803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非遗活动部):

    张 扬 0531-86568835

  综合部:

    李燕君 0531-86561028

    姜 宏 0531-86561008

  附件:山东公益文化云平台操作手册

  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筹委会办公室(代)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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