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8365365.com备用办公室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8-07-30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8-07-30 14:23:30 浏览次数:
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服务 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办理 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
1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核发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许可证核发 | 3700000103202-001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网站建设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章程;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4.业务范围说明; 5.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6.域名登记证明。 |
10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企业名称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4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经营范围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网站建设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增加经营项目的业务范围说明;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5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公司地址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6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7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公司网站域名或名称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相关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2-002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网站建设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申请表; 2.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8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补证备案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补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9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注销备案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 3700000103202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注销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注销申请书;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0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期满延续备案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期满延续备案 | 3700001003203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延续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延续换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11 |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审批 | 3700000103208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2.艺术品进出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 5.艺术品进出口名录(包括作者、作品名称及图片)纸质版与电子版; 6.艺术品货物所在地或者货物所在海关口岸所在地市级文化行政部门出具的申报的文字材料与实际货物相符合的证明文件。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2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审批文书核发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审批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2.主办或承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参展的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参展单位的名录; 5.艺术品图录纸质版和电子版。 6.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说明材料(含每件艺术品)。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3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变更时间、场地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审批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2.原批准文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4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变更作品 | 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审批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艺术品进出口申请表; 2.原批准文件; 3.新增参展的境外艺术创作者或者境外参展单位的名录; 4.新增艺术品出口名录纸质版和电子版。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5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6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期满延续备案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期满延续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7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证补证备案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8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核发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能证明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51%或拥有经营主导权); 6.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19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许期满延续备案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期满延续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0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补证备案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1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许可证核发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申请书;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7.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2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期满延续备案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延续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4.至少3名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3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补证备案 |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3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4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举办演出审批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5.如外国文艺表演团体名称中含有“国立”、“国家”、“皇家”等字样,应提供该国注册证明文件并翻译;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7.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8.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10.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11.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经历的证明文件; 12.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
10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5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变更演出时间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件; 3.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变更时间后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6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变更演出场地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件; 3.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4.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7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变更演员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件; 3.新增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演员名单要列出8项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国家(地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有效身份证明指:外国人为护照;港澳地区演员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台湾地区演员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护照;中国内地演员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演出举办单位与文艺表演团体(演员)的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演出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演出地点等内容。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8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变更演出节目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件; 3.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29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增加演出地备案 | 涉外及涉港澳台演出审批 | 3700000103204 | 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原批准文件;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5.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在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提供演出场所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或者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复印件; 6.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 |
5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30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审批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001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歌舞娱乐场所包间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8.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1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审批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002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游艺娱乐场所内部结构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8.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 9.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2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场地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歌舞娱乐场所包间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3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改建、扩建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歌舞娱乐场所包间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4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场地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游艺娱乐场所内部结构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5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改建、扩建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组织勘查勘验。对位置、周边环境、使用面积、游艺娱乐场所内部结构进行实地勘察; 3.组织听证。根据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听证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 4.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交租赁证明; 5.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游戏和游艺分区经营位置、游戏游艺机型设备数量及位置;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7.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
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勘察、公示、听证时间)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6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5.新人员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7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新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5.新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8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39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变更名称、注册资本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40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变更游戏游艺设备 | 中外合资、合作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3700000103201-003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戏游艺设备登记表,列明新增设备; 2.《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41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期满延续备案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期满延续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2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期满延续备案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期满延续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3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补证备案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4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的游艺娱乐场所补证备案 |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审批 | 3700000103201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游艺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5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核发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5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8.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9.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6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补证备案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5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补证备案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7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核发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6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消防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5.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未设立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则提交投资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应能证明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51%或拥有经营主导权,或提供相关证明; 9.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名单应能证明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内地代表,内地代表在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 10.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11.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12.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13.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8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许可证补证备案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3700000103206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49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经纪人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及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0 | 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1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经纪人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2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比例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能证明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51%或拥有经营主导权)。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3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材料,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内地代表的证明及内地代表在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的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4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经纪人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5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外商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比例审批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6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变更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其他组织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7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港澳投资者或者港澳投资者投资比例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8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59 | 内地与港澳合资经营、内地与港澳合作经营、港澳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采取邮寄或现场提交的方式到审批窗口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但营业执照未记录姓名或身份证明编码的,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60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台商投资者或台商投资比例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后的台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且批准证书应能证明内地投资者投资比例不低于51%或拥有经营主导权,或提供相关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61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登记表;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变更后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内地代表的证明及内地代表在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中居多数的证明。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62 | 内地与台湾合资经营、内地与台湾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对《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的备案 | 3700001003204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当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许可证送达申请人。 |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2.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但营业执照未记录姓名或身份证明编码的,还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其他权力 | ||
63 | 境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 | 3700000103209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采取邮寄和当面提交的方式到文化厅非遗处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境外组织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表; 2.申请单位(即国内合作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资格证书文件; 3.合作单位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4.合作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5.境外组织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证明文件; 6.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的证明材料。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64 | 境外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 |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审批 | 3700000103209 | 法人 | 1.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采取邮寄和当面提交的方式到文化厅非遗处提交申请; 2.办结并送达办理结果。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决定,采取邮寄或现场领取的方式将批准文件送达申请人。 |
1.境外个人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表; 2.申请单位(即国内合作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资格证书文件; 3.合作单位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 4.合作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5.境外个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专业人员的证明文件及有关材料; 6.与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合作进行的证明材料。 |
5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行政许可 | ||
65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 | 公民 |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寄、网络或现场提交等方式向文化厅办公室提交申请表; 2.决定公开。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电话通知、门户网站公布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
申请表 | 2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否 | 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