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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8365365.com备用办公室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6-05-06编辑人:文轩  发布时间:2016-05-09 16:45:00 浏览次数:

2015年山东文化发展统计分析报告

2015年,28365365.com备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走在前列”和“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目标要求,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正风肃纪、真抓实干,“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圆满收官,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继续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机构和人员

2015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省各类文化(文物)单位16,955个,比上年增加783个;从业人员106,667人,比上年增加10,077人。其中,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所属单位3172个,增加180个;从业人员35,932人,增加5,069人。

二、艺术创作演出

2015年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实施舞台艺术“4+1工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艺术创作繁荣发展的意见》、《重点选题评选资助办法》等,在选题立项、剧目加工、演出奖励、文艺评价、艺术人才培养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扶持引导,形成“山东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国家艺术基金评选中,我省35个项目入选,居全国第三,获资助资金2985万元,立项数量和资助金额同比增长220%和270%。持续深化院团改革,艺术创作呈现井喷态势。“十二五”全省推出369部大戏,2个剧目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戏剧奖”,4个剧目获文华大奖或文华特别奖,一大批优秀演员和剧目获得梅花奖、红梅奖、兰花奖、全国戏剧奖、中国歌剧奖及国际杂技金奖。吕剧《回家》获“中国戏曲学会奖”,儿童剧《绿色的梦想》入选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吕剧《苦菜花》、舞剧《红高粱》入选参加文化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优秀剧目巡演”。文化部“三个一批”创作扶持项目,我省吕剧《姊妹易嫁》、柳子戏《张飞闯辕门》、新创作剧本《严蕊》全部入选,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三个门类全覆盖的省份之一。

年末全省共有国有艺术表演团体104个,与上年持平,从业人员5,368人,减少360人。全年全省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2.55万场,比上年增加10.87%,其中赴农村演出1.85万场,增加22.76%;国内观众2,3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08%,其中农村观众1714万人次,增长12.05%;总收入69,196万元,比上年增长12.88%,其中演出收入6,665万元,减少3.49%。

2015年全省国有艺术表演团体共组织政府采购公益演出1.35万场,比上年增长37.90%;观众1341.23万人次,增长38.38%。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1.61万场次,增长24.94%;观众1545.79万人次,增长20.43%。

年末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场馆101个,观众坐席数107,195个。各级文化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场馆92个,比上年减少1个,观众坐席数70,281个,比上年减少382个;全年共举行艺术演出0.218万场次,比上年增长1.87%;艺术演出观众人次158.56万人次,减少0.04%。

年末全省共有国有美术馆39个,比上年末增加15个,从业人员323人,增加104人。全年共举办展览609次,比上年增长33.55%,参观人次3,053万人次,增长66.30%。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我省在公共文化建设方面不断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健全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对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总体设计。各市迅速行动,认真贯彻,17市均已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形成了整体推进的战略态势。制定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37号文件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政策进一步细化。

(一)公共图书馆

年末全省共有公共图书馆154个,比上年末增加1个。其中少儿图书馆1个,与上年持平。年末全省公共图书馆从业人员2750人,比上年末增加2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407人,占14.8%;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1106人,占40.22%。

年末全省公共图书馆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825,66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2.94%;图书总藏量47,273,831册,增长5.51%,其中古籍1,420,494册;电子图书19,081,596册,增长8.77%;阅览室座席数55,991个,增长11.77%;计算机11,353台,增长4.40%;供读者使用的电子阅览终端7,364台,增长7.68%。

年末全省平均每万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83.85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9.2平方米;全省人均图书藏量0.48册,增加0.02册;全年全省人均购书费0.78元,比上年增加0.07元。

全年全省公共图书馆发放借书证1,888,828个,比上年增长13.82%;总流通人次27,289,746,增长6.69%。书刊文献外借册次23,312,693,减少11.14%;外借人次15,076,575,减少2.10%。全年共为读者举办各种活动6408次,增长21.32%;参加人次1,953,876,增长12.44%。

(二)群众文化机构

年末全省共有群众文化机构1971个,比上年末增加2个。其中乡镇综合文化站1238个,与上年持平。年末全省群众文化机构从业人员8568人,比上年末增加34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440人,占5.1%;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1087人,占12.7%。

年末全省群众文化机构实际使用房屋建筑面积251.86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2.6%;藏书2132.66万册,增长2.8%;计算机25,068台,减少4.0%;对公众开放的阅览室6.31万平方米,增长6.9%。年末全省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255.77平方米,比上年末提高5平方米。

全年全省群众文化机构共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15,435场次,比上年增长19.6%;服务人次3433.41万,增长10.5%。

四、文化市场

年末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3,783家,比上年末增加690家;从业人员70,735人,增加8,934人。全年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营业总收入478,337万元,营业利润157,366万元。

分区域看,年末城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5112个,占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总量的37.1%;县城6213个,占45.1%;县以下地区2458个,占17.8%。年末全省共有娱乐场所2,661个,从业人员29,280人,全年营业总收入153,088万元,营业利润50,029万元。

年末全省共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0,015个,从业人员28,395人,全年营业总收入186,430万元,营业利润73,246万元。

年末全省共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519个,从业人员8,489人,全年共演出10.77万场,总收入35,655万元,其中演出收入23,741万元。

五、文化产业与文化科技

2015年我省按照省委、省政府“敲开核桃、一业一策”,全面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山东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郭树清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部署,把文化产业纳入全省经济“转调创”大局,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转调创”中的积极作用。制定实施“两区一圈一带”多个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着力打造文化产业发展高地。

年末全省拥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7个、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36个。积极推介重点项目,5个项目入选文化部2015年度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库,9个项目列入文化部2015年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2015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370亿元,同比增长8.57%。

我省充分发挥山东演艺联盟作用,建立完善集剧场院线、票务系统、联盟理事会三位一体的大型演艺产业发展平台,有效促进了演艺市场繁荣发展。与建设银行山东分行合作,利用移动媒介推介演艺剧目15个,发送推介信息12万条。山东省杂技团联合上海杂技团、武汉杂技团、重庆杂技团、天津杂技团等国内一线杂技团,成立了剧场院线,并与国际最知名的太阳马戏团达成合作。积极引进中演院线、保利院线等国内龙头演艺机构,新版歌剧《白毛女》、新版现代京剧《红灯记》、舞剧《铁道游击队》、经典歌剧《费加罗的婚礼》等精品剧目先后在济南等各地剧院上演,山东正在成为中国北方又一个舞台艺术演出中心地带。

2015年我省组织开展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评选,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136项,评选出“图书馆+书院”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国家文化创新工程“小品进社区”等30个创新项目。扎实推进文化课题研究,“转制文艺院团发展的产业生态研究”、“京剧器乐曲牌研究”等8个课题入选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中国古代历史题材绘画中的人物服饰研究”、“自媒体时代微电影青年亚文化研究”2个课题入选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全省立项课题547项,占申报总数43.1%,涵盖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文化综合研究、文化产业研究、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门类艺术学科。

六、文化遗产保护

年末全省共有文物机构506个,比上年末增加75个。其中,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13个,占22.33%,博物馆312个,占61.66%。年末全省文物机构从业人员11510人,比上年末增加838人。其中高级职称675人,占5.86%,中级职称人1587,占13.79%。

年末全省文物机构拥有文物藏品209万件,比上年末增加13万件,增长6.6%。其中,博物馆文物藏品162万件,占文物藏品总量的77.51%;文物商店文物藏品21万件,占10.05%。文物藏品中,一级文物1.26万件,占0.6%;二级文物1.54万件,占0.74%;三级文物9.66万件,占4.6%。年末全省不可移动文物共有5万余处。

全年全省文物机构共举办基本陈列1164个,其中举办临时展览1054个,接待观众656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2%。其中未成年人1835万人次,增长2.7%,占参观总人数的27.96%。博物馆接待观众5130万人次,增长6.5%,占文物机构接待观众78.15%。

2015年我省坚持创造性传承、创新性保护、创意性发展,打造载体,培育品牌,积极构建项目、传承人、传习所、生产性保护基地、生态保护区“五位一体”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投入非遗保护资金超过21亿元。目前,全省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8个,国家级非遗项目173个,占全国总数的12.6%,居全国第二,建成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9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启动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实施中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开展“齐鲁文化喀什行”文化援疆行动,我省国家非遗保护数据库试点建设进展顺利。举办7期“齐鲁非遗大讲堂”,实现308个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312个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培训全覆盖。成功举办第十个“文化遗产日”非遗系列活动,全省各地开展活动3200多场次,参与群众达到700万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落户济南,中国非遗传承人群培训成功举办。

据初步统计,年末全省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121个,从业人员605人。全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共举办展览1278次,比上年增长4.67%,接待观众152.49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1.53%;举办演出2129场,观众157.568万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2.05%和20.93%;举办民俗活动944次,比上年增长20.25%,观众208.32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7.44%;举办培训班1515次,比上年增长21.69%,培训人数12.9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4.67%。

七、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

2015年,我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整合儒学研究、舞台艺术、美术、文物、非遗、动漫、图书、产业项目等资源,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积极组织参加文化部“欢乐春节”活动,共派出12批322人次赴日本、韩国、埃及、新加坡、法国、台湾等8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个城市开展系列演出、展览,取得圆满成功。办理出访团组142起,1562人次;接待来访团组406起,4894人。

我省成功举办第七届世界儒学大会、中韩儒学对话会、米兰世博会山东周演出、“泰国·中国山东文化年”、“曼谷·尼山论坛”,中宣部、文化部将尼山论坛纳入国家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规划。着力推进“孔子文化展”标准化建设,在法国举办“孔府乐舞”演出,在立陶宛举办“孔子文化展”。“2015东亚文化之都·中国青岛活动年”策划活动150多项,中日韩文化部长会议、中日韩艺术之夜演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着力加强对外文化贸易,积极扶持重点文化贸易企业和重点项目,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额逐年提升。2015年,全省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45.3亿美元,同比增长40.4%。

八、文化资金投入

(一)文化事业费

2015年我省文化事业费29.98亿元,比上年增加4.63亿元,增长18.26%,增长速度比上年提高15.34个百分点。分地区看,有11个市文化事业费投入过亿元,分别是青岛市(3.92亿)、济南市(2.87亿)、烟台市(2.62亿)、济宁市(2.16亿)、潍坊市(1.67亿)、淄博市(1.47亿)、临沂(1.27亿)、菏泽(1.15亿)、泰安(1.03亿)、淄博(1.01亿)、聊城(1.01亿)。淄博、枣庄、济宁、日照、临沂、滨州、菏泽7市增长幅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36%,比重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

(二)文物事业费

2015年我省文物事业费14.77亿元,比上年增加0.68亿元,增长4.83%;文物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0.18%。分地区看,有9个市的文物事业费投入比上年有所增加,分别是青岛市(22.82%)、淄博市(186.27%)、东营市(72.09%)、烟台市(59.99%)、潍坊市(2.34%)、威海市(15.37%)、日照市(21.91%)、临沂市(574.92%)、滨州市(8.84%)。

(三)人均文化事业费

2015年全省人均文化事业费30.44元,比上年增加4.54元,增长17.53%。我省2015年文化事业费总量居全国第6位,但人均文化事业费30.44元,列全国第26位,比全国平均水平(49.68元)低19.24元

有6个市超过平均水平,最高的东营市47.64元,最低的临沂市12.34元,相差35.30元。从文化事业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有5个市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最高的济南市0.44%,最低的莱芜市0.22%

2015年全省各市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与

人均文化事业费情况表

地区

文化事业财政拨款

文化事业财政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

人均文化事业费

(万元)

(%)

(元)

全省

299,770

0.36%

30.44

济南市

28,710

0.44%

40.26

青岛市

39,216

0.32%

43.11

淄博市

14,709

0.38%

31.69

枣庄市

5,682

0.24%

14.65

东营市

10,054

0.39%

47.64

烟台市

26,223

0.41%

37.39

潍坊市

16,716

0.27%

18.02

济宁市

21,590

0.42%

26.01

泰安市

10,320

0.32%

18.43

威海市

9,658

0.29%

34.43

日照市

4,632

0.25%

16.08

莱芜市

1,857

0.22%

13.74

临沂市

12,720

0.24%

12.34

德州市

9,218

0.27%

16.05

聊城市

10,052

0.29%

16.83

滨州市

9,678

0.31%

25.08

菏泽市

11,497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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