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6-04-21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6-04-21 07:36:3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文艺工作繁荣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文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具有山东气派、齐鲁风格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2.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各个文艺门类繁荣发展。突出重点门类,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逐步实现由“高原”到“高峰”的跨越。做大做强各文艺门类“鲁字”品牌建设,健全完善出精品的体制机制,文艺创作活力进一步提升。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老中青人才梯队配置有序、领军人物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格局。完善基层文化设施、丰富文化产品供给、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形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二、坚持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方向
3.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文艺的表现主体,让人民群众成为文艺作品的主角,让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成为文艺作品的主调,充分展示人民群众的理想追求、道德光辉,积极传递人民群众维护正义、向上向善的智慧与力量。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一切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的需求为第一信号,把握人民对文艺作品质量、品位、风格等的期盼,通过形式多样的艺术创造,创作生产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人民群众的评判作为文艺作品的重要评价标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有机统一,推动文艺工作健康发展。
4.把中国精神贯穿文艺工作的各个环节。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活动,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讲述人们寻梦的理想、展示人们追梦的奋斗,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艺创作,通过精彩的故事、鲜活的语言、丰满的形象,使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艺作品中,让人们在文化熏陶中感悟认同社会主流价值,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大力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抵制否定中华文明、破坏民族团结、歪曲党史国史、诋毁国家形象、丑化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为,反对以洋为尊、唯洋是从,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对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我省红色文化、革命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精心组织以弘扬红色文化、革命文化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实施文艺繁荣发展重点工程
5.实施“文学鲁军”提升工程。发挥“文学鲁军”传统优势,创新完善创作导向引领机制、精品创作打造机制、人才培养扶持机制,激发活力,提升山东作家整体水平,再创“文学鲁军”新辉煌。提高重点文学创作组织化程度,策划一批反映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当代现实题材、山东本土题材的文学作品,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艺术高度的文学作品。改进完善签约作家制度,把签约作家培养成为“文学鲁军”的骨干力量。加强文学培训与普及工作,把重点培养与全面提高结合起来,壮大“文学鲁军”有生力量。实施高层次文学专业人才引进工程,引进一批全国一流的作家、文学评论家,优化“文学鲁军”队伍。加强齐鲁文学经典研究,组织编撰出版系列图书。
6.实施鲁剧品牌提升工程。突出鲁剧品牌特色,打造重点剧(片)目,形成既有总体品牌形象、又有鲜明个性特色的鲁剧品牌体系,提升其在全国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实施百部影视精品创作生产推进计划,加强选题规划征集,用5年时间,扶持创作百部优秀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围绕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新时期改革建设题材、现实生活题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题材等,形成3-5个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冲击力的作品系列。落实“电影剧本孵化创作计划”,力争每年推出2—3部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优秀电影。开展以“纪录山东”为主题的纪录片题材征集和创作活动,策划大型、系列化纪录片,打造纪录片创作生产新亮点。深化影视单位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国有影视制作机构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民营影视制作机构,打造影视制作新高地。统筹规划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建成一批主业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强、特色鲜明、功能齐备的影视基地。
7.实施舞台艺术繁荣发展推进工程。深入推进“地方戏曲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将戏曲艺术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体系,研究制定吕剧、山东梆子等代表性地方戏曲剧种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优秀保留剧目名录”“剧本共享平台”,建设地方戏曲振兴发展示范区和人才培养基地,开展校园戏曲通识教育,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运行科学、保障有力的戏曲艺术传承发展新机制。加强戏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名家传戏工程”,推出一批新一代戏曲名家。建立健全舞台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体系,推动各艺术门类协调发展,创作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剧节目。充分利用全省演出场馆资源,发挥山东演艺联盟、山东剧场院线作用,完善演艺网络建设。做好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工作,加大公益性演出补贴力度。继续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实施,持续开展文化下乡、艺术家进校园等公益活动,培育文艺演出市场和青年观众。办好山东文化艺术节、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实施精品歌曲创作工程,推出100首以中国梦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歌曲,100首山东原生态民歌。
8.实施美术书法精品创作工程。发挥我省美术书法资源优势,打造全国美术书法高地。实施“文明山东齐鲁传统文化重点题材创作工程”“红色山东革命历史题材创作工程”“美丽山东重大现实题材创作工程”三大美术创作工程,推出一批再现齐鲁文明发展历程、记录山东红色革命历史、反映山东改革发展实践的美术精品力作。组织实施“一带一路美术采风创作工程”,办好全省美术作品展、山东文化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大展、山东青年美术大展、中国(山东)国际美术双年展,搭建高层次美术书法创作成果展示平台。加强齐鲁美术书法学术研究,深入研究山东美术书法创作整体风格和文化内涵,编纂拍摄反映齐鲁美术书法发展史及风格特点的影像和图书资料,推动形成“齐鲁画派”“齐鲁书风”。实施“翰墨传承书法普及工程”,重点组织好“翰墨传承”全省青年书法精品展、“王羲之书法论坛”、全省中小学书法大赛,百所“王羲之书法特色学校”创建、“百县千村”书法进万家等活动。
9.实施城乡文化艺术普及工程。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艺术普及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强化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增强服务基层能力。建好用好乡村戏台、舞台、乡村剧场和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打造基层文化设施亮点品牌。依托各级文化馆打造群众文艺作品选拔提升平台,繁荣全省群众文艺创作。鼓励支持民间文艺团体和农村庄户剧团发展。打造一批重点农家书屋,形成以新型社区和中心村为支撑、辐射所有村居的格局。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水平。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完善“结对子、种文化”工作机制,建立文化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订单式服务。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加强青少年戏曲文化通识教育,确保农村中小学开齐开足艺术教育课程。
10.实施网络文艺精品创作传播工程。规划创作生产一批重点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网络演出、网络动漫等类型的新兴文艺作品,推动网络文艺健康繁荣发展。加强网络文艺研究,发挥高校、社科机构人才优势,推出一批研究成果,使我省网络文艺研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实施优秀经典传统文艺作品上网工程,利用主要媒体网站、文学艺术专业网站等平台,把一批优秀作家艺术家代表性作品有计划地进行网上展示。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加强重点文学艺术网站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载体,促进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加强内容管理,规范传播秩序,让正能量引领网络文艺发展。
11.实施齐鲁文艺精品出版工程。围绕重大主题,制定主题出版和重点出版物规划,推出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图书。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逐步形成完善的挖掘整理体系、研究阐发体系、编辑出版体系,全面、系统展现齐鲁文化。加强选题规划,实施“中国红”、中国文化经典、“百姓身边的中国梦”、中国当代文学艺术精品、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传世文献、“走出去”、青少年精品等系列板块为核心的“文艺原创精品出版工程”,用5年时间,扶持出版百部优秀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文学评论等原创文艺精品。推动精品出版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传统媒体向新媒体转型。拓展网络出版力度,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络运营平台,促进连锁经营,提高传播能力。打击盗版,净化出版环境。加强人才培训,建设高素质出版专业人才队伍。实施鲁版图书和报刊品牌化发展战略,加强对优秀图书、报刊出版的培育和扶持,推出更多图书精品,争取更多报刊进入全国“百强报刊”行列。
四、加强和改进党对文艺工作的领导
12.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真正把文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把好文艺方向。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中央政策,制定本地措施,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做好文艺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牵头抓总,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电、文联、作协等部门和团体协同推进,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文艺工作新格局。选优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德才兼备、热爱文艺工作、能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优秀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来。尊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个性和创造性劳动,诚心诚意同文艺工作者交朋友,政治上充分信任,创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营造有利于出作品出人才的良好环境。尊重文艺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学术民主,提倡不同观点、不同流派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加强文艺界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改进作风。
13.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制定完善支持文艺工作者长期深入生活的经济政策,统筹结合现有支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资金,采取资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把深入生活纳入文艺单位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业绩考核,作为文艺工作者业务考核、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编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加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力度。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具体办法,推行菜单式服务,促进“送文化”与群众需求的有效对接,加大对面向基层的文艺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开展好省级政府购买文学服务项目、公益性文艺演出、省直剧场演出服务以及省级艺术表演团体进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演出服务。各市可参照省里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好本市政府采购演出服务文化惠民活动。
14.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题材、重点作品创作规划策划机制,加强规划论证,提高文艺创作的组织化程度,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引导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扶持、财政投入、评奖激励等杠杆作用,创新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扶持机制,优化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政策环境。改进文化服务供给方式,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大文化类财政资金投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创新市场运营机制,积极推荐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参股重点文化企业优秀项目,并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和资本参与。规范整顿全省性文艺评奖,完善评奖办法,规范评奖程序,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提高评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15.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加强文艺理论和文艺评论工作,扶持重点文艺评论力量,健全完善签约文艺评论家制度,发挥各级文艺评论组织、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的积极作用,办好“齐鲁艺谭”、《百家评论》等重点文艺评论专栏和期刊,打造一批文艺评论品牌栏目。加强网络文艺管理和研究,强化内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延长管理链条,规范传播秩序,确保新阵地管得住、用得好。加强对网络文艺创作者的团结引领,通过文化资助、业务培训等,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水平。加强文艺报刊、文艺图书建设,完善政府购买机制,加大对《山东文学》《时代文学》《山东艺术》等纯文学艺术报刊的支持力度。加强文艺设施建设,建好用好图书馆、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山东文学馆等各类文艺阵地。加强对各类文艺阵地的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给错误文艺思潮和不良文艺作品提供传播渠道。
16.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推荐工作,深入实施“齐鲁文化名家”工程,选拔扶持一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等方面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端人才。组织实施“齐鲁文化英才”工程,选拔培养一批层次高影响大的新闻出版、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专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人才。组织实施“齐鲁文化之星”工程,培养扶持一批基层文艺创作表演、文化传承传播、文化经营管理等宣传文化领域各方面优秀人才。重点实施好青年文学艺术家培养宣传推介工程,重点培养一批有潜力、有活力、崇德尚艺的青年文艺人才。创新优秀人才选拔、使用办法,为优秀人才量身打造施展才能的平台。探索建立“艺术名家工作室”制度,提升其攻关能力,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
17.充分发挥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作用。文联、作协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能,在行业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基层文联、作协组织体系建设,把市县文联、作协纳入到群众团体的组织体系之内。改进各级文联、作协及各艺术家协会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民营文艺工作室、民营文艺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等新兴文艺组织和文艺群体的组织联络工作,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各级文联、作协要积极改进工作作风,避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真正成为文艺工作者之家,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为加快建设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