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8365365.com备用艺术处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6-09-12编辑人:文沁 发布时间:2016-09-12 12:40:23 浏览次数:
各市文广新局、山东演艺集团、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舞台艺术“4+1工程”实施方案及省文化厅与受资助项目“资助责任书”规定,现对2015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舞台艺术创作重点选题等三个工程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应验收的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共33个。
二、验收方式
省文化厅委托社会第三方负责,组织专家赴各项目主体进行验收,以审看光盘、书面报告或现场调研方式对作品思想性、艺术性及社会效益做出结论,以审看各项目主体经费报告和原始票据方式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做出结论。
三、验收材料
(一)受资助的大型剧目、小型节目,应当报送:项目实施情况总体报告(含剧目创作演出、经费情况)以及剧目光盘、排练剧本、演出节目单、剧照。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还应当提供原申报的剧本、光盘及修改加工情况说明。
(二)受资助的剧本,应当报送:定稿剧本及下一步立戏计划。
视频光盘、演出节目单、剧照,一式三份;其他纸质文件请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于9月20日前寄至省文化厅艺术处,信封需标注“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验收材料”字样,电子版同时发送到邮箱sdwht@163.com。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提前整理好相关帐目、票据,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备核查。专家现场审核时间由第三方主体另行联系,各市、各院团应当予以配合。
联系地址:济南市和平路59号28365365.com备用艺术处
邮 编:250013
联 系 人:赵 峰
联系电话:0531-86568856
附件:201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验收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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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