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山东频道 来源作者: 来源时间:2015-07-28编辑人:文宣 发布时间:2015-07-28 15:55:17 浏览次数:
济南市群众艺术馆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十家试点单位之一,改革情况如何?近日,记者随“聚焦山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媒体参访团一行到济南市群众艺术馆进行深入参访。
“法人治理结构就是由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济南市群众艺术馆馆长马迎春说,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扩大决策和监督参与范围,确保公益目标有效实现,激发事业单位内部活力,提高运行效率的实现机制,逐步构建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监督和保障的科学化、规范化。
济南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鲍立军说:“组建理事会是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根据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相关政策和规定,理事会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机构自身代表、公众代表即专业人士和服务对象组成。”
据记者了解,济南市群众艺术馆理事会于2015年3月13日挂牌成立,并举行了第一届理事会大会第一次会议。济南市群众艺术馆理事会理事共13名。其中,政府代表3人,以委派方式产生(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1人);本单位代表3人,其中馆长为当然理事,副馆长、职工代表(各1人)均由馆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产生;为真正吸纳社会人士参与群众艺术馆管理,确保理事会成员结构的“多元化”、来源的“广泛性”、身份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参与性”,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决定对社会公众代表进行公开招募,在济南日报、济南时报、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济南市群众艺术馆网站同时发布招募公告,最终在全市20余名申报人员中由举办单位遴选出公众代表7人(其中资深文化专家、群文专家、律师代表、媒体代表各1人,服务对象<社区、农村、学校>代表3人)。理事会成员中公众代表比重的增大(占54%)。
同时,为保证理事会决策的准确性、科学性,济南市群众艺术馆建立理事会决策咨询机制,成立了由5名人员组成的专业委员会,为理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